不適合的緣分 不該強留
一個男人的告白:
「分手的戀人、結束的關係,就等同於已經過了賞味期限了。過期了,就表示不能再食用了,否則只會生病。」
聽著電視上播出的某首自己年少時喜歡的歌曲時,你突然有了這樣的領悟。當時的自己多麼喜歡這首歌,甚至在某一段日子它更是陪伴了自己度過喜怒哀樂,現在再聽到,除了一絲絲的懷念,還有著更多的彼時彼刻已經過去了的歷練。就是因為這樣的感觸,你才發現,原來自己總算是走過來了,總算告別了那段「離開其實是為了被挽留」的關係。
沒發現愛已過期 只剩自己在硬撐
有好長一段日子,你都以為自己真的是身不由己,明明那麼努力想要離開一個人,明明做了所有大家所說的對自己好的事,但終究都徒勞無功,終究都斷絕不了,所以一定不是你不夠堅定。直到事過境遷之後你才明白,原來並不是身不由己,只是一想到他就放棄。他始終都是你的罩門、你的解答,所以才會這麼辛苦。
而當時最教你最傷心的,並不是他沒有挽留,而是他沒發現過你的離開。不存在心裡的人,無所謂的離開。幸好,你終於走出那樣的傷心了。
離開的第一步 收回目光凝視自己
當時,你被這樣的情緒困住好久好久,在他身上要不到的答案,你都往自己身上找。只是你所有的解答最終仍是指向了他,「他為甚麼不要我?」「我是否不夠好?」你以為這是檢討,然而依歸仍是他。他是你評斷自己的標準,甚至更糟的是,後來你也無法分辨自己是在找藥方,還是沉溺在找藥方的過程裡?到了最後,就連自己都討厭起自己。就像是往反方向走的道路,再堅持都走不到目的地。
但也就是因為走過這樣一遭,你才知道原來離開一個人,最重要的一件事其實是:專注地凝視自己。不再用「我們」當作思考,也不再把任何事的好壞都加進去一個「他」,而是開始以自己為出發點。
試著把遙望他的目光擺回自己身上,是離開的第一個步伐,跟著才是堅持。就因為少了這個關鍵,才會老是事倍功半,最後一敗塗地。
當然,喜歡一個人的時候,很難不想起他,很難阻止心往他身上飛去,你克制不了。可是,再困難的事,一定也有自己可以做到的部分,之前你不懂這道理,才會放棄了抵抗還覺得自己已經盡力。原來盡力了其實還不夠,要施對了力才行得通。
想離開的不要強留 該經過的讓他過去
愛情的破局常常並不是因為對方不好,或是自己不夠好,只是你們之間除了好之外,還有著更多的不適合——不適合的個性、不適合的時間、不適合的年紀,加總起來就成了不適合的緣分。只是以前的你只相信相遇的緣分,所以才會那麼不甘心,才會硬要把過去當成現在來過。
有些歌你不再聽,是因為自己長大了;而有些歌你不再聽,是因為過時了。就像是不被愛的愛情,已經不合時宜了,已經是在過去了,看看那段只有你自己一個人還守著的愛,多過時啊!雖然你一度以為這是自己的念舊,但說穿了,只是你的美化與偏執。
不是所有的愛情都能夠成為經典,想離開的不要強留,該經過的就讓他過去,不要把配角當成自己生命裡的主角,這樣只是占據了原本角色該有的戲分。不合時宜的歌就把它留在記憶裡,可以偶爾聽聽,但不要當做依據,愛情也是。若你懂了這一點,想必就能努力去做到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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