肆一 の 《可不可以,你也剛好喜歡我?》

一個男人的告白:
「愛情是什麼?豐富生活、調劑身心、傳宗接代?
以上皆是。唯一錯的是,把它誤當成生命的全部。」

分手的方式有很多種,但結局卻常常只有兩種,就是:不那麼傷心以及很傷心。

因為來得太突然,你無法確定究竟是驚訝憤怒?還是心痛悲傷?就像是突然間挨了一記耳光,你還在微笑著,只感覺一陣風刮過自己的臉頰,你搞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,只有呆站在原地,然後,熱辣辣地,一陣麻顫就衝了上來,痛。也因為力道太猛,只有悶悶的嗡嗡聲響在你的耳朵迴盪著,他說的分手的理由是什麼,你怎麼都沒有印象。終於,你才感覺到痛

跟著,臉頰就溼了,你直覺那應該是血液,因為痛楚是從心臟湧出的,不是眼睛,所以你猜那會是紅色的液體,而不是眼淚。等到理智恢復了第一個念頭,你想到的還是他。他,為什麼不要你,是不是自己哪裡犯了錯?一定是自己不夠好,所以,他,才會決定分手。他離開你了,但你首先想到的、總是思考到的,卻全都是自責

原來、原來,失戀最可怕的並不是他離開了你,而是你不問對錯的還想要他回來。

只要他願意回頭,你可以不計前嫌、不管是非,你什麼都可以不要,就是不能夠不要他。之後清醒了你才懂,這原來是一種自我否定。你用貶低自己的方式去換回愛情,以為只要自己低聲下氣、摀住耳朵,就可以讓愛情回頭。但一直以來你從不覺得自己是愛情裡面的弱勢,可只在一個瞬間就把自己全盤輸掉。因為你覺得,輸了愛情,贏得自己又有什麼用

於是你傳簡訊、打電話、臉書上留言、辦公室樓下等他下班任何可以接觸到他的方式你都不放過,然後再從他的一舉一動找可能復合的蛛絲馬跡。你思考了這麼多,卻從來都沒記得過他離開的理由,只惦記著如何要他回來。一直到聽到風聲耳語,你才猛地驚覺,自己竟變成了連自己都害怕的「前女友」。原來你的擇善固執,在外人眼中不過是歇斯底里。而你始終都忘了一件事,先說不要的人是他,怎麼是自己去求他回來?因為,離開的人是他,你始終都站在原地、你從來都沒有走開,如果他要回來的話,一定找得到你。如果他想要的話。

你終於搞懂了一件事,想要回來的不用乞求,而若要遠行的也不必挽留。因為,愛情不是公民道德,沒有法律約束,只有自由意志。

「戀愛時,你最不需要的就是你的自尊;但分手後,可以救回自己的也只有你的自尊。」最後,有人跟你說了這句話,你於是大夢初醒。因為,一個人如果連你的愛都不要了,你的自尊對他來說更沒有任何意義,但對你來說卻可以是賴以為生的憑藉。

終於你才了解了,或許在愛情裡可以沒有自己,但如果愛情沒了,請至少要留下自己。保留下那個還有勇氣再去愛的,自己,不要連信仰都輸掉。你永遠都要這樣記得。

~借分享~

后记:
这篇文章的的确确地续述着过往的我
在感情路上跌跌撞撞的自己
如此奋力一搏
到头来全盘输

敢问现在的自己
那时有多么地傻
当下有多么愚蠢
有多么多么地笨
无可救药的那种

女人真的要学会很多
女人真的要懂得很多

现在的我还好
但我相信
往后的日子里
我会更加好

伤过的
痛过的
哭过的
我要一一地找回来
找回曾经迷失的我

请记得那道伤疤
你只会活得越好
就算再累,也要记得笑笑噢
不要嘲笑别人的疤
那只是你没有经历过的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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